第一条 建立和制定联盟内成员之间相互尊重、公平公正、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环境和机制。
第二条 制订产业发展所需的相关技术标准,定期举办联盟内的信息交流,研讨、服务等活动。积极开展信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人才服务等项工作。
第三条 培养产业发展急需的各类人才、开展联盟内外的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的合作
第四条 建立嵌入式产业发展基金、争取政府产业发展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的同时,组织和协调联盟内自筹资金,相互协作,共谋发展。
第五条 中嵌联盟积极组织沟通联盟成员之间的关系,协调嵌入式产品开发,协助测试和认证联盟内企业的技术和产品。
第六条 提倡在中嵌联盟内成员之间优先采购和选用的合作原则。提升联盟成员在嵌入式系统领域的研究开发、生产制造的整体水平。
第七条 保护中嵌联盟内各企业的专利、著作权、商标、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建立中嵌联盟成员之间知识产权的许可和转让的优惠制度。
第八条 建立联盟的网站和宣传渠道,在加强联盟信息交换同时扩大联盟在业内信息化的影响,有计划的发展联盟成员,逐步建立完善的嵌入式系统产业链。
第九条 建立专业的嵌入式人才网:中华嵌入式人才库。
中嵌联盟作为中国嵌入式行业的一个标志性社团组织,可以充分发挥联盟集体的优势,在国内各行各业建造完整的嵌入式产业链,还能吸引国际上的相关组织和企业的关注,取得联系和建立合作关系,为中国企业带来更多的业务合作机会和先进的产品技术。企业以中嵌联盟的形式与国际合作无形中提升了自身的实力,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联盟聚集了产业链内的众多企业,联盟中的一个成员得到一个业务或者机会需要借助联盟中其他成员的力量的时候,联盟互补优势就体现了出来,因此联盟成员之间也可以优势互补,开展联盟内的优先合作,促进整个中嵌联盟的共同发展。
企业要想发展壮大,还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中嵌联盟对内作为企业和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桥梁,可以促进我国嵌入式企业与相关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政府之间的交流与合作。通过联盟为成员企业吸收更多的有效的投融资渠道,协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面临的各种亟待解决的问题。 |